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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公司荣获第十一届贵州省文明单位称号

发布时间:2017-06-27 来源: 撰稿人:汪利民 浏览次数:3269

 6月20日,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《关于表彰贵州省文明城市、文明县(市、县城、城区)、文明村镇(社区)、文明单位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(县、区)的通报》(皖文明【2017】6号),我公司喜获第十一届贵州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这是我公司第五次荣获“贵州省文明单位”称号,是公司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的又一成果。

作为贵州建筑的领军企业,我公司在企业高速发展的同时,长期坚持文明创建不松懈,企业文明建设基础好,氛围浓厚。去年以来,公司根据省文明委《关于评选第十一届贵州省文明单位的通知》(皖文明[2016]5号)要求,成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公司工作一起部署,一起检查,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、办公室组织协调、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。公司还进一步加强了企业文化建设和综合治理等工作,开展了富有特色的“东益好人”评选活动,举办了“职工道德大讲堂”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
这次公司再次荣获“贵州省文明单位”称号,是对我公司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,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内涵建设,创新创建内容,继续巩固并扩大文明创建成果。